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适用):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广电局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通知。
✅ 三、年检内容(重点)
| 检查项目 | 说明 |
|---|---|
| 持证情况 | 是否仍持有效许可证,是否存在转让、出租、出借等行为。 |
| 节目制作情况 | 上一年度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需提供作品样本、合同、播出证明等)。 |
| 人员资质 | 是否仍具备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 |
| 合规记录 | 是否存在违规制作、传播不良内容、被行政处罚等记录。 |
| 财务与税务 | 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异常经营(如空壳公司)。 |
✅ 四、年检材料(通用清单)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 年检申请表(属地广电局官网下载);
- 年度业务报告(含节目制作清单、播出平台、合作单位);
- 主要人员社保缴纳证明(至少3名);
- 节目样本(如已播出,需提供播出截图或链接);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无违规承诺书;
- 其他属地广电局要求的材料。
✅ 五、年检结果
| 结果类型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
| 整改 | 限期30日内补正材料或整改,逾期不合格者将吊销许可证。 |
| 不合格 | 直接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注意事项(2025年新规提示)
- 空壳公司严查:无实际经营、无人员社保、无节目制作的,直接列为“不合格”。
- 网络短剧、微短剧也纳入节目制作范围,需备案并计入年检材料。
- 全国系统联网:总局已建立“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年检全程线上提交,属地审核。
✅ 七、操作流程(简要)
- 登录: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进入“年检”模块,填写并上传材料;
- 属地广电局初审;
- 总局备案;
- 系统反馈年检结果(可下载电子合格证明)。
✅ 八、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检吗? | 不能,需先申请延续(到期前30日)。 |
|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办? | 需提供说明材料,如“筹备中”“未开展业务”,但可能被列为“整改”。 |
| 可以找代理代办吗? | 可以,但需确保材料真实,代理不能伪造节目或人员社保。 |
✅ 九、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拥堵;
- 保留节目证据:即使是网络短剧,也要保存播出链接、备案号;
- 人员社保不能断:3名专业人员社保必须连续缴纳;
- 关注属地通知: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有额外要求。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属地广电局年检通知链接和具体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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