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广播电视相关许可证的年度审核或年度报告工作,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供你参考:
✅ 一、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进行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制作机构)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视听平台)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台、电台)
✅ 二、年报时间(以2025年为例)
| 许可证类型 | 年报时间 | 主管单位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省级广电局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 播出机构许可证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 三、年报方式
网上填报(主流方式)
- 平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年报系统 - 登录方式:法人账号登录(需注册并绑定许可证)
纸质材料(部分地区要求)
- 有些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要求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并线下提交至省级广电局。
✅ 四、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 |
| 人员情况 | 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 |
| 经营情况 | 年度营收、利润、纳税情况 |
| 违规记录 | 是否被处罚、整改情况 |
| 许可证状态 | 是否续期、变更、注销 |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系统公示)
- 影响许可证续期
- 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许可证
- 严重者可吊销许可证
✅ 六、操作建议(2025年)
- 2025年6月)已错过年报时间,如未报,请立即:
- 登录系统补报(部分省份允许补报)
- 联系属地省广电局申请补报通道
- 准备书面说明(加盖公章)说明未报原因
✅ 七、联系方式(建议)
| 地区 | 联系方式 |
|---|---|
| 国家广电总局 | 010-86091111(总机) |
| 北京市广电局 | 010-65158116 |
| 上海市广电局 | 021-24022222 |
| 广东省广电局 | 020-61292888 |
✅ 八、模板下载(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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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填写模板(Excel)
- 补报说明函模板(Word)
✅ 总结一句话: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如果你还没报,现在就登录系统补报,并联系省广电局说明情况,越早处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