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广播电视相关许可证的年度审核或年度报告工作,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供你参考:


✅ 一、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进行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制作机构)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视听平台)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台、电台)

✅ 二、年报时间(以2025年为例)

许可证类型 年报时间 主管单位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省级广电局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播出机构许可证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 三、年报方式

网上填报(主流方式)

  • 平台: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年报系统
  • 登录方式:法人账号登录(需注册并绑定许可证)

纸质材料(部分地区要求)

  • 有些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要求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并线下提交至省级广电局。

✅ 四、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模块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
人员情况 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节目制作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
经营情况 年度营收、利润、纳税情况
违规记录 是否被处罚、整改情况
许可证状态 是否续期、变更、注销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系统公示)
  • 影响许可证续期
  • 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许可证
  • 严重者可吊销许可证

✅ 六、操作建议(2025年)

  1. 2025年6月)已错过年报时间,如未报,请立即:
    • 登录系统补报(部分省份允许补报)
    • 联系属地省广电局申请补报通道
    • 准备书面说明(加盖公章)说明未报原因

✅ 七、联系方式(建议)

地区 联系方式
国家广电总局 010-86091111(总机)
北京市广电局 010-65158116
上海市广电局 021-24022222
广东省广电局 020-61292888

✅ 八、模板下载(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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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填写模板(Excel)
  • 补报说明函模板(Word)

✅ 总结一句话:

如果你还没报,现在就登录系统补报,并联系省广电局说明情况,越早处理越好。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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