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每年都必须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参加年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1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指定系统(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年审系统”) |
| 2 | 填报材料 | 提交《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人员变动情况等 |
| 3 | 初审 | 由注册地所在区广电部门初审 |
| 4 | 终审 | 省级广电局终审,公示结果 |
| 5 | 结果 | 通过、整改、注销三种结果 |
✅ 四、年审所需材料(常见)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年度工作报告(含节目制作业绩、人员情况、设备情况等)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明
- 持证期间制作的节目清单(如有)
- 其他省级广电局要求的材料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
- 提供虚假材料
- 许可证信息变更未备案(如法人、地址)
- 被投诉或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六、年审结果处理
| 结果 | 处理方式 |
|---|---|
| 通过 |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
| 整改 | 限期30天内补正材料或说明情况 |
| 注销 | 许可证作废,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 七、注意事项
- 不年审=自动注销,不能再申请恢复,需重新办证。
- 年审不收费,谨防中介诈骗。
- 建议提前准备节目制作业绩材料(如合同、播出证明、备案号等)。
✅ 八、查询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 如你需要:
- 年审模板(Word)
- 节目制作业绩表样本
- 某省年审系统入口链接
请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或城市,我可以给你具体链接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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