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传媒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纳入)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段)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合格

✅ 三、年检流程(以省级广电局为主)

步骤
①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② 填写年报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③ 上传材料 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等
④ 省级审核 省级广电局审核材料,出具“合格”或“不合格”意见
⑤ 公示结果 总局或省局官网公示年检合格名单

✅ 四、年检所需材料(常见)

材料名称 要求
年度报告表 系统填写并盖章
营业执照副本 加盖公章扫描件
许可证正副本 扫描件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可简化)
节目制作业绩 提供制作节目名称、播出平台、时间等
无违规承诺书 模板由系统提供或省局要求

⚠️ 五、年检不合格常见原因

  • 未按时提交材料
  • 提供虚假材料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
  • 存在违法违规记录(如传播不良内容)
  • 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信息不一致

⚠️ 六、未通过年检的后果

  • 许可证作废(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投融资等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系统拥堵
  • 业绩整理:即使没有播出,也可提供策划案、拍摄素材等作为“制作业绩”
  • 咨询省局:各省要求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属地广电局

📞 八、联系方式(示例)

地区 咨询电话
北京广电局 010-86095566
上海广电局 021-22005866
广东广电局 020-61292888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检入口省级通知链接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15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