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入口
(主要包括):
| 项目 | 说明 |
|---|---|
| 机构基本信息 | 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持证情况 | 是否持证、是否变更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部分省份要求) |
| 人员情况 | 从业人员数量、专业技术人员 |
| 违规记录 | 是否被处罚、投诉等 |
✅ 四、注意事项
| 事项 | 提示 |
|---|---|
| 零业务也要报 | 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
| 信息真实 |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续证 |
| 地方差异 |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可能要求纸质材料或线下审核,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证
- 许可证失效或吊销
- 影响法人/企业信用
✅ 六、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 1月初:登录系统,确认账号密码
- 1月中旬:填写并提交年报
- 2月:关注是否被退回补正
- 3月底前:完成最终提交
- 4月:截图保存“年报回执”备查
📌 附件模板(部分省份提供)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可下载)
- 财务报表(如适用)
- 节目制作清单(如有)
❓如你不确定是否已年报
可登录系统 → 查看“年报状态” → 若显示“已提交”即完成;若“未提交”或“退回修改”,需立即补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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