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公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入口

(主要包括):

项目 说明
机构基本信息 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持证情况 是否持证、是否变更
节目制作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
财务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部分省份要求)
人员情况 从业人员数量、专业技术人员
违规记录 是否被处罚、投诉等

✅ 四、注意事项

事项 提示
零业务也要报 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信息真实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续证
地方差异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可能要求纸质材料线下审核,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证
  • 许可证失效或吊销
  • 影响法人/企业信用

✅ 六、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1. 1月初:登录系统,确认账号密码
  2. 1月中旬:填写并提交年报
  3. 2月:关注是否被退回补正
  4. 3月底前:完成最终提交
  5. 4月:截图保存“年报回执”备查

📌 附件模板(部分省份提供)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可下载)
  • 财务报表(如适用)
  • 节目制作清单(如有)

❓如你不确定是否已年报

可登录系统 → 查看“年报状态” → 若显示“已提交”即完成;若“未提交”或“退回修改”,需立即补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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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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