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如综艺、纪录片、动画片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也纳入)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未完成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①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② 填写年报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③ 上传材料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等
④ 初审 由注册地所在区/县级广电部门初审
⑤ 终审 省级广电局终审并公示结果
⑥ 结果 合格:继续有效;不合格:限期整改或吊销许可证

✅ 四、年检重点审查内容

项目 要求
持证情况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擅自转让
节目制作业绩 是否有实际制作行为(如备案、播出、发行)
财务合规 是否有正常经营、纳税记录
人员资质 是否有符合要求的三名以上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
违规记录 是否被投诉、处罚、列入黑名单

⚠️ 五、年检不合格后果

  • 限期整改(30日内)
  • 连续两年不合格: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影响业务:无法备案新剧、无法参与招投标、无法申请专项资金

✅ 六、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 回答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办? 可提交“零业绩说明”,但连续两年无业绩可能被吊销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检吗? 不能,需先申请续证
可以找代理代办吗? 可以,但需确保材料真实,代理不能伪造业绩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保留证据:节目备案号、播出证明、合同、发票等要留档
  • 关注官网:各省广电局官网会发年检通知(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官网)

📌 附件:常用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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