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地方局通知)。
- 未按时提交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写)
- 机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持证情况(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 人员情况(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数量、职称等)
- 经营情况:
- 是否开展节目制作业务
- 制作节目类型(电视剧、网络剧、综艺、专题等)
- 实际制作量(小时数、部数)
- 营收情况(可选,部分省份要求)
- 违规记录(是否被行政处罚)
- 其他补充材料(如变更记录、合作情况等)
✅ 四、年报方式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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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广电局系统(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有本地系统)
- 北京市广电局有自己的“年报入口”,需注册账号。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提交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 连续两年未报 | 可能吊销许可证 |
| 被吊销后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操作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人员职称证书、节目制作清单等。
- 登录系统早填报:3月底系统拥堵,建议2月底前完成。
- 保存截图回执:提交后系统会生成“年报回执”,务必下载保存。
- 关注地方通知:部分省份(如浙江、江苏)会发“年报提醒”短信或邮件。
✅ 七、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公司去年没业务,也要报吗? | ✅ 必须报,填“无业务”即可。 |
| 许可证快到期了,还要报吗? | ✅ 年报是独立事项,到期前也要报。 |
| 系统打不开怎么办? | 换浏览器(IE或Edge兼容模式),或联系地方局技术支持。 |
✅ 八、模板参考(简化版)
| 项目 | 示例填写 |
|---|---|
| 是否开展业务 | 否 |
| 制作节目类型 | 无 |
| 制作时长 | 0小时 |
| 营收 | 0元 |
| 专业人员 | 3人(提供名单) |
✅ 九、联系方式(建议)
- 国家广电总局咨询电话:010-86091111(总机)
- 地方广电局:搜索“[省份]+广播电视局官网” → 找到“节目制作科”或“行政审批科”电话
✅ 十、一句话总结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无论有没有业务,每年3月31日前必须登录系统完成年报,否则许可证可能被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