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地方局通知)。
  • 未按时提交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写)

  1. 机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2. 持证情况(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3. 人员情况(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数量、职称等)
  4. 经营情况
    • 是否开展节目制作业务
    • 制作节目类型(电视剧、网络剧、综艺、专题等)
    • 实际制作量(小时数、部数)
    • 营收情况(可选,部分省份要求)
  5. 违规记录(是否被行政处罚)
  6. 其他补充材料(如变更记录、合作情况等)

✅ 四、年报方式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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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广电局系统(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有本地系统)

  • 北京市广电局有自己的“年报入口”,需注册账号。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情况 后果
未按时提交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连续两年未报 可能吊销许可证
被吊销后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操作建议

  1. 提前准备材料: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人员职称证书、节目制作清单等。
  2. 登录系统早填报:3月底系统拥堵,建议2月底前完成。
  3. 保存截图回执:提交后系统会生成“年报回执”,务必下载保存。
  4. 关注地方通知:部分省份(如浙江、江苏)会发“年报提醒”短信或邮件。

✅ 七、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公司去年没业务,也要报吗? ✅ 必须报,填“无业务”即可。
许可证快到期了,还要报吗? ✅ 年报是独立事项,到期前也要报。
系统打不开怎么办? 换浏览器(IE或Edge兼容模式),或联系地方局技术支持。

✅ 八、模板参考(简化版)

项目 示例填写
是否开展业务
制作节目类型
制作时长 0小时
营收 0元
专业人员 3人(提供名单)

✅ 九、联系方式(建议)

  • 国家广电总局咨询电话:010-86091111(总机)
  • 地方广电局:搜索“[省份]+广播电视局官网” → 找到“节目制作科”或“行政审批科”电话

✅ 十、一句话总结

无论有没有业务,每年3月31日前必须登录系统完成年报,否则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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