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监管的重要环节。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每年都需要提交年报,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未按时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时会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国家广电总局统一系统为准)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http://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年报需填写内容包括: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情况 |
| 财务情况 | 年度营业收入、利润、广播电视业务收入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被处罚、违规记录 |
| 其他 | 是否参与网络视听节目、是否合拍、是否出口等 |
✅ 四、年报流程(简要)
- 登录系统(需机构账号)
- 填写年报表单
- 上传相关材料(如财务报表、节目样本等,部分地区要求)
- 提交并等待审核
- 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显示“已年报”
⚠️ 注意事项
- 不年报后果严重:连续两年未年报,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信息必须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融资、招投标等。
- 部分地区需线下提交:如北京、上海等地,可能要求线下递交纸质材料。
✅ 五、建议
- 提前准备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清单、人员社保记录等。
- 如未实际开展业务,也需“零申报”,不能留空。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填报,但需确保其资质可靠。
📌 总结一句话:
无论是否开展业务,每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否则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提供:
- 年报系统入口链接
- 年报模板(Excel或PDF)
- 某地区的具体年报通知(如北京、上海、广东等)
你只需告诉我:你在哪个省市?是否今年第一次年报?是否实际开展了节目制作?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