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GR)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检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2025年)

阶段 时间
网上申报 2025年1月1日—3月31日(全国统一)
省级初审 2025年4月1日—4月30日
国家广电总局抽查/公示 2025年5月—6月
结果公告 2025年7月前

✅ 三、年检平台

  • 全国统一的网上申报系统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 四、年检材料(2025年清单)

材料名称 要求
年度工作报告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发行情况、社会效益等
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
持证人员情况 至少3名以上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需社保记录)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法人签字盖章
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正反面
其他 如参与重大题材备案、网络剧片发行等需补充说明

✅ 五、年检结果

结果 含义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基本合格 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不合格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常见不合格原因(2025年重点)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系统自动关闭
  • 连续2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空壳公司”)
  • 提供虚假材料(如伪造财务报表、人员社保)
  • 存在违规发行、未备案网络剧片等行为

✅ 七、注意事项

  • 逾期不年检 = 自动视为不合格,许可证将被注销。
  • 2025年起全面电子化,不再接受纸质材料。
  • 建议提前1个月准备,避免系统拥堵。

✅ 八、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1. 1月1日前:整理2024年节目制作业绩、财务报表、人员社保。
  2. 1月1日—3月15日:登录系统填报,上传材料。
  3. 3月31日前:提交并确认省级部门已受理。
  4. 4月后:关注系统状态,如被退回及时补正。
  5. 7月:查看国家广电总局官网公告结果。

📞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服务热线:010-86091111
  • 各省广电局官网 → “年检通知”专栏(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有补充要求)

如你是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查2025年当地的具体细则(如是否需线下提交、是否需审计报告),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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