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地方广电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目的是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监管。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按时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节目制作许可证”)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如持证网站、APP)
✅ 二、年报时间(以2025年为例)
| 类型 | 时间 |
|---|---|
| 节目制作许可证 | 每年1月1日—3月31日(2025年已结束) |
| 播出机构许可证 | 各地略有不同,通常为1月—4月 |
| 网络视听许可证 | 一般为1月—3月 |
⚠️ 注意:未按时年报的机构,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许可证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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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2024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等)
- 人员情况(持证编导、摄像、后期等人员数量)
-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纳税等)
-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被处罚、投诉等)
✅ 四、年报方式
📍节目制作许可证年报:
- 登录系统: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账号:用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
- 填写并提交:按系统提示逐项填写,上传附件(如财务报表、节目清单等)
- 提交后:系统自动生成年报回执,建议打印存档
✅ 五、未年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一年 |
| 连续两年未年报 | 许可证被吊销,不得再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 被吊销后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2025年补救建议(如未年报)
如果你错过了2025年3月31日的截止日:
- 立即登录系统补报,部分省份仍允许补报(需说明原因)
- 联系属地广电局(如省广电局传媒处),申请补报或书面说明
- 准备材料:情况说明、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2024年经营情况说明
✅ 七、联系方式(建议)
| 地区 | 联系方式 |
|---|---|
| 北京 | 北京市广电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010-55565112 |
| 上海 | 上海市文旅局广电处 021-23118172 |
| 广东 | 广东省广电局传媒处 020-61292912 |
✅ 八、模板参考(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 XX省广播电视局: 我单位XX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因【原因,如人员变动、系统故障等】,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024年度年报,现申请补报,我单位承诺所填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恳请予以审核通过。 特此说明。 单位盖章 2025年X月X日
✅ 总结一句话: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如果你还没报,立刻登录系统补报+联系属地广电局,越早越好,别等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