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要点提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含网剧、网综、短视频公司)
  • 广播电视系统内制作单位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说明
①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使用单位账号登录
② 填写年报表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表》 包括机构信息、人员、节目制作情况、财务等
③ 上传材料 上传以下材料(PDF或图片):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备案号)
持证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材料需加盖公章
④ 提交审核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初审→复审→总局备案
⑤ 年审结果 公示通过名单,系统显示“年审合格 未通过者需整改或注销许可证

✅ 四、年审不合格常见原因

原因 说明
无实际经营 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业绩
人员不符 无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或社保断缴
虚假材料 提供虚假财务报表或节目备案信息
违规记录 存在未备案上线、内容违规、被行政处罚等记录

✅ 五、年审通过后

  • 系统状态更新为“年审合格
  • 可继续从事节目制作、备案、发行等业务
  • 可正常参与网剧、网大、综艺备案(重点网络影视剧信息备案系统)

⚠️ 六、未参加年审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
  • 不得再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融资等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即可填报,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委托代办: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如影视法务公司)协助年审
  • 持续备案:即使无播出,也建议每年做1-2个网络剧备案,保持“有业绩”

📌 附:年审系统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度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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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报表模板(Excel)
  • 节目业绩清单模板
  • 无违规承诺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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