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审核)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行政部门)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不同许可证类型年审要求略有差异,以下是常见类型的年审要点:
✅ 一、常见需年审的广播电视许可证类型
| 许可证类型 | 发证机关 | 年审时间 | 备注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省级广电局 | 每年1–3月 | 制作公司必备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 | 广电总局 | 每年1–3月 | 持证网站/APP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广电总局/省级局 | 每年1–3月 | 电视台、电台 |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省级广电局 | 每年1–3月 | 卫星锅安装服务 |
✅ 二、年审通用流程(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电局”)。 - 填写年审表:
包括机构基本信息、人员变动、节目制作情况、有无违规记录等。 - 上传材料:
- 年度业务报告(含制作节目清单、合作平台、收入情况)
- 财务审计报告(部分省份要求)
- 持证人员社保记录(需3名以上广电相关专业人员)
- 无违规承诺书
- 等待审核:
省级广电局审核,未通过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结果公示:
通过年审的机构名单将在官网公示(如“XX省2024年度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合格名单”)。
⚠️ 三、未年审后果
- 许可证失效,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播出/网络视听服务;
- 被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合作平台(如爱奇艺、优酷)会拒绝合作,需上传年审截图。
✅ 四、2025年年审特别提醒
- 2025年1月1日起,广电总局要求所有节目制作机构年审前需完成“制作机构业务实绩备案”(需在“广电政务平台”上传2024年制作节目信息,包括网络剧、短剧、综艺等)。
- 短剧制作公司需额外提交《网络微短剧备案回执》(如上线抖音、快手、微信小程序)。
✅ 五、快速自查清单(节目制作类)
| 项目 | 是否完成 |
|---|---|
| 3名以上广电相关专业人员社保满6个月? | |
| 2024年制作节目清单(含上线平台)? | |
| 无被广电处罚记录? | |
| 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信息一致? |
📌 六、入口汇总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nrta.gov.cn
- 北京市广电局年审专栏:http://gdj.beijing.gov.cn
- 广东省广电局年审系统:http://gdj.gd.gov.cn
❓如你是以下情况,可告诉我,我帮你细化:
- 你是短剧制作公司?
- 你是电视台/融媒体中心?
- 你是MCN机构(有许可证)?
- 你2024年无实际制作节目?
- 你许可证2024年12月31日到期?
我可以给你模板材料清单+填写示范。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