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持证单位,每年向主管部门(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提交的年度审核/年报材料,这是持证人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未按时提交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或列入异常名录。
适用对象
-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如影视公司、制作公司)
- 持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单位(如网络平台、IPTV、OTT等)
- 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单位(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年报时间(以2025年为例)
| 许可证类型 | 年报时间 | 主管单位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省级广电局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国家广电总局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国家广电总局/省级广电局 |
⚠️ 注意:各地可能略有差异,建议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通知或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管理服务平台。
(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单位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等)
- 人员情况(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 设备与场地情况
-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
- 信用承诺书
年报方式
✅ 线上提交(主流方式)
登录: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管理服务平台
网址:https://gbds.chinasarft.gov.cn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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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下提交(部分省份仍要求)
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发证机关(通常是省广电局)
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许可证被注销
- 被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上市等
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
- 1月初:登录平台,查看年报通知
- 1月-2月:准备材料(财务、节目清单、人员证书等)
- 3月中旬前: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
- 3月底前:确认审核通过,下载回执或盖章页
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年报怎么办? | 立即补报,并联系发证机关说明情况,可能面临警告或整改 |
| 公司无业务也要报吗? | 必须报,零业务也需提交“零申报” |
| 许可证快到期了,还要年报吗? | 必须年报,年报与续证是两回事 |
如需模板/样本
我可以为你提供:
- 年报填写模板(Excel/Word)
- 节目制作清单样本
- 信用承诺书模板
请告诉我你是哪类许可证、哪个省份,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链接+模板+注意事项。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