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不合格可能导致许可证被吊销或暂停业务。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影视制作公司、短视频MCN、动画公司等)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或(乙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步骤 | 说明 |
|---|---|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 填写年报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
| 上传材料 | 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年度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说明、无违法违规承诺书等 |
| 提交初审 | 提交至注册地省级广电局初审 |
| 总局复核 | 国家广电总局复核并公示结果 |
| 结果查询 | 登录系统查看“年检合格”、“整改”、“不合格” |
✅ 四、年检重点审查内容
| 项目 | 要求 |
|---|---|
| 持证情况 | 许可证是否有效、是否遗失或涂改 |
| 业务开展 | 是否有实际制作业务(空壳公司易被注销) |
| 是否制作过违规内容(如低俗、虚假、未备案网剧) | |
| 财务合规 | 是否有独立财务制度、是否依法纳税 |
| 人员资质 | 是否有专业广播电视制作人员(至少3名)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未按时提交年报
- 无实际经营(空壳公司)
- 制作过未备案的网络剧/网络电影
- 提供虚假材料
- 被投诉或行政处罚过
✅ 六、年检结果处理
| 结果 | 处理方式 |
|---|---|
| 合格 |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
| 整改 | 30日内补交材料或说明,逾期视为不合格 |
| 不合格 | 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七、建议(针对企业)
- 提前准备:12月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保留节目样本:上传1-2部已制作节目的备案号或片花
- 避免空壳:即使无业务,也建议做1-2部微短剧或备案短片
- 委托代办:可找专业广电资质代理机构协助(费用约3000-8000元)
✅ 八、常用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gov.cn → 政务服务 → 年报系统 - 省级广电局官网(如北京、上海、浙江各有通知)
📌 总结一句话:
“3月31日前完成年报,别做空壳公司,别做违规内容,基本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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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什么类型许可证、是否去年有实际业务,我可以给你一份定制年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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