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其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管理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未按时提交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报)
主要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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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编导摄像等技术人员情况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情况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部分省市要求)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
| 其他 | 是否参与网络剧、网络电影、短视频制作等 |
✅ 四、未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许可证续办、项目申报、投融资等);
- 三年内不得申请新许可证;
- 连续两年未年报,许可证将被吊销;
- 影响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如爱奇艺、优酷、腾讯等)。
✅ 五、操作流程(简要)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选择“年报”模块,填写并提交
- 打印年报回执,存档备查(部分省市要求盖章提交纸质版)
✅ 六、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必须年报(填“无”或“0”即可);
- 信息必须真实,虚假填报将被追责;
- 建议提前准备材料:如财务报表、节目备案号、发行许可证等;
- 部分地区(如北京、上海)有地方系统,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七、建议
- 提前1-2周准备材料,避免系统拥堵;
- 如机构已注销或不再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列入异常;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填报(但需确保其正规性)。
📌 示例:北京广电局年报通知(2025年度)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已于2025年1月发布通知,要求所有持证机构于2025年3月31日前完成年报,未按时提交将列入异常名录,并影响2026年许可证换证。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
- 提供年报模板(Excel/Word)
- 检查你是否已列入异常名录
- 指导你一步步完成系统填报(截图版)
你只需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和截止时间。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