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未报可能面临许可证吊销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系统
(主要包括):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从业人员情况(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是否制作、发行、出口节目)
- 财务情况(收入、利润、纳税等)
-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被处罚、投诉等)
✅ 四、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示 |
|---|---|
| 零业务 | 即使未开展任何业务,也需提交“零申报”年报 |
| 信息真实 |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 |
|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 | 许可证每3年换发一次,未完成年报不予换证 |
✅ 五、未完成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影响许可证换发
- 影响项目申报、资金申请、招投标
- 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六、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 1月初:登录系统,确认账号密码是否可用
- 1月中旬:准备材料(营业执照、人员清单、财务报表)
- 2月底前:完成在线填报并提交
- 3月初:关注系统反馈,如有退回及时修改
- 3月31日前:确认状态为“已年报”
✅ 七、地方差异提示(举例)
| 地区 | 特殊要求 |
|---|---|
| 北京 | 需上传审计报告(部分区) |
| 上海 | 需提交《节目制作情况表》盖章版 |
| 广东 | 要求上传社保缴纳证明 |
✅ 八、如需帮助
如你不确定是否已完成年报,或需要帮助填写,我可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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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你检查系统入口
- 提供模板(如“零申报”模板)
- 帮你生成填报内容草稿
👉 请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是否已注册系统账号?我可以给你具体指引。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