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等持证单位,每年向主管部门(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提交的年度审核/年报材料,这是国家对广播电视行业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
年报适用对象
以下单位通常需要提交年报:
-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如影视公司、制作公司)
- 持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的单位(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如持证的网络平台)
年报时间节点(以往经验推测)
| 项目 | 时间 |
|---|---|
| 年报通知发布 | 每年1月—2月(国家广电总局或地方局官网发布) |
| 材料提交截止 | 通常为3月31日前(各地可能略有不同) |
| 审核结果公布 | 6月—7月(未通过的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年报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制作业绩、人员变动、资金情况等)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包括剧目名称、备案号、播出平台等)
- 持证人员变动情况(如编剧、导演、摄像等专业技术人员)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其他当地广电局要求的材料
提交方式
- 线上: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广电局系统上传
- 线下:部分地区仍需提交纸质材料至当地广电局
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被列入异常名录
- 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影响后续许可证续办或项目备案
建议操作步骤
- 确认许可证类型(制作/播出/网络视听)
-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或属地广电局官网,查看当年年报通知
- 准备材料(建议提前1个月开始整理)
- 联系属地广电局确认是否有额外要求
- 按时提交并保留回执
常用官网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f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类持证机构(如节目制作公司、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以及所在省份,我可以给你更具体的年报模板或入口链接。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