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必须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的年度业绩审核报告(俗称“年报”),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手段。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交年报:
| 许可证类型 | 是否需年报 |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必须年报 |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 必须年报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 | ✅ 必须年报 |
|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许可证(如爱奇艺、优酷) | ✅ 必须年报 |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2024年为例)
| 事项 | 时间 |
|---|---|
| 年报通知发布 | 每年1月初(国家广电总局官网) |
| 填报时间 | 通常为 1月1日—3月31日 |
| 补报/整改时间 | 4月—5月(如有问题) |
| 公示结果 | 6月—7月(国家广电总局官网公示“年报合格名单”) |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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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人员情况(持证编剧、导演、摄像等)
- 节目制作业绩(上一年度制作的节目名称、类型、时长、播出平台)
- 财务情况(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 获奖情况(如有)
-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被投诉、处罚等)
✅ 四、未年报的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限期整改 |
| 连续两年未年报 | 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
| 年报造假 | 行政处罚,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 五、年报入口与操作指南
🔗 官方入口:
📌 操作步骤:
- 登录平台 → 选择“年报系统”
- 输入机构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
- 填写并上传相关材料
- 提交后等待审核
- 审核通过后,可在“年报合格名单”中查询
✅ 六、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回答 |
|---|---|
| 新办许可证当年需要年报吗? | 需要,即使只持证1天也要报 |
|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报? | 填“无业绩”,但必须如实申报 |
| 可以找代理公司代报吗? | 可以,但需授权,责任仍由机构承担 |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如实填报: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后果严重
- 保存截图:提交后截图保存回执,备查
如你是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机构,部分省市(如北京广电局)还会有地方补充要求,建议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