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统一组织,目的是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监管。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按时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节目制作许可证”)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IPTV、OTT等)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节目制作许可证为例)

事项 时间
年报通知发布 每年1月初
网上填报时间 通常为1月1日—3月31日
纸质材料提交 各地要求不同,部分省市无需纸质
结果公示 6月前后,总局或省局官网公示

✅ 三、年报内容(节目制作许可证)

  1.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人员情况(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3.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
  4. 设备与技术条件
  5. 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6. 财务报表(部分省市要求)

✅ 四、年报平台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许可证年检不通过
  • 影响许可证续办或换证
  • 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六、建议操作流程

  1. 登录总局平台,用机构账号进入系统
  2. 填写年报表格,上传相关材料
  3. 提交后打印(如地方要求纸质)
  4. 关注省局或市局通知,确认是否需现场提交
  5. 6月前后查看公示结果

📌 小贴士

  • 略有调整,务必以当年总局或省局通知为准
  • 建议提前准备财务报表和节目清单
  • 如机构无实际经营,也需“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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