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市场秩序。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
  • 文化传媒公司
  • 广电系统内企业(部分)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步骤 说明
①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使用法人账号登录
② 填写年报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表》 包括公司基本情况、节目制作数量、财务情况、人员变动等
③ 上传材料 上传以下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正副本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播出证明)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④ 提交审核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初审通过后,由省级广电局复核
⑤ 年检结果 三种结果:
✅ 合格
⚠️ 限期整改
❌ 不合格(可能吊销许可证)
结果可在系统查询,合格机构可下载年检合格证明

✅ 四、注意事项

项目 提醒
未制作节目 可年检,但需说明原因(如“暂无项目”),连续2年无作品可能被重点审查
许可证过期 需先续证,再年检
公司注销/变更 需先办理许可证注销或变更登记,否则年检无法通过
虚假材料 一经发现,直接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五、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 回答
错过了3月31日怎么办? 立即联系属地广电局申请补检,但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
年检通过后需要盖章吗? 多数地区已取消纸质盖章,系统下载电子合格证明即可
可以代办吗? 可以,建议找熟悉广电流程的代理公司,但需授权委托书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保留节目证据:即使未播出,也保留合同、剧本、拍摄素材
  • 关注属地通知:各省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会发年检通知(如“北京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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