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地方广电行政部门统一组织,要求持证机构每年按时提交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报告。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如IPTV、OTT平台)
✅ 二、年报时间(以2024年为例)
| 类型 | 时间 |
|---|---|
| 制作许可证年报 | 每年1月1日—3月31日(逾期视为未报) |
| 播出机构年报 | 各地略有差异,通常也在1–3月 |
✅ 三、年报内容(以制作许可证为例)
需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www.nrta.gov.cn)或省级广电局系统,填写以下内容: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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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许可证编号、注册地址、法人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节目制作情况 | 上一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情况 |
|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被处罚、违规记录 |
| 附件上传 |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节目样片链接等(部分地区要求) |
✅ 四、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
- 不予换发新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
- 可能被注销许可证
✅ 五、操作流程(以制作许可证为例)
- 登录: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选择“年报” → 填写并提交
- 打印回执,留存备查
✅ 六、注意事项
-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
- 信息必须真实,虚假填报将被追责
- 建议提前准备:财务报表、节目清单、人员社保记录等
✅ 七、模板/样表(部分省市提供)
如你是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可在当地广电局官网下载: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 《节目制作情况汇总表》
✅ 八、需要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哪类许可证,我可以给你:
- 具体入口链接
- 本地年报模板
- 是否已截止
- 是否支持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