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未报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主要包括):

项目
机构基本信息 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节目制作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
经营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合规情况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内容

✅ 四、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需填报: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要提交“零报告”。
  • 数据真实:虚假填报可能被行政处罚。
  • 截图保存:提交后建议导出或截图保存回执,作为已报凭证。

✅ 五、未报后果

情况 后果
未按时年报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通报
连续两年未报 许可证可能被吊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附加审计报告,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
  • 或拨打12345转广电局咨询。

✅ 七、模板/辅助工具(如需)

我可以为你提供:

  • 年报填写模板(Excel/Word)
  • 零业务年报范文
  • 系统操作截图指南

📌 总结一句话:

无论有没有业务,每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网上年报,否则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如你需要我帮你找具体省份的年报入口零业务模板,请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直接发给你。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内容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皆为本站原创文章。

转载注明出处:https://www.icp-1.com/gbds/22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