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合规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
  • 传媒公司
  • 有制作资质的平台或工作室

✅ 年审时间节点(以近年为参考):

阶段 时间 说明
通知发布 每年1月—2月 国家广电总局或省级局发布年审通知
材料提交 通常截止至3月底 各机构向发证机关提交年审材料
结果公示 4月—6月 公示“合格”、“不合格”、“注销”名单

✅ 年审所需材料(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件)
  2.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制作项目、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3.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学历证明
  6.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7.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
  8. 其他补充材料(如变更说明、股权结构图等)

✅ 年审结果分类:

结果 含义
合格 继续持证经营
不合格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将被吊销许可证
注销 主动申请注销或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审

⚠️ 注意事项:

  • 未按时年审 → 视为自动放弃资质,许可证将被注销
  • 虚假材料 → 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许可证过期未年审 → 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包括网剧、网综、短视频等);
  • 年审不合格 → 不得参与当年重点剧目申报、拍摄备案、发行许可等。

✅ 年审入口(以北京为例):


✅ 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尤其是人员资质证明项目清单
  • 若公司无实际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避免被列入异常;
  • 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协助年审,但需确保材料真实。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通知链接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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