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未按时年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影响许可证续期。

✅ 三、年报内容(以国家广电总局统一系统为准)

通常包括以下模块: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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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编导、摄像、制作等人员结构
节目制作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网络剧、短视频、综艺等)
经营情况 年度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合规情况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许可证信息 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是否申请延续等

✅ 四、年报方式

  1. 登录系统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系统

  2. 填写并提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3. 打印盖章后,部分省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版至当地广电局

✅ 五、注意事项

项目 提醒
零制作 即使当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零申报”
信息一致 与营业执照、许可证信息保持一致
法人签字 报告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常名录 未年报或虚假申报,将被列入“异常机构名录”,影响后续办证、招投标、融资等

✅ 六、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忘记年报怎么办? 补报并提交说明,可能被警告或列入异常
许可证快到期了,年报没过怎么办? 必须先完成年报,才能申请延续
系统打不开? 建议使用IE浏览器或360兼容模式,或换时间段再试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准备,避免3月系统拥堵
  • 截图存档:提交成功后截图保存,防止系统故障无凭证
  • 关注地方通知:如北京、上海、浙江等地广电局会发补充通知

📌 附:年报系统入口(2025年)

  • 国家广电总局年报系统入口:https://zwfw.nrta.gov.cn
  • 如为北京机构,还需登录“北京市广电局”补充系统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机构,我可以给你具体的入口链接和当地要求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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