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管理的重要环节。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按时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如网络视听平台)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以国家广电总局或地方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1.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人员情况(持证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3.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综艺、纪录片等)
    • 是否参与合拍、引进、发行等
  4. 财务情况(收入、利润、纳税等)
  5. 违规记录(是否被处罚、整改等)
  6. 许可证使用情况(是否转借、出租、转让)

✅ 四、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

地方广电局系统(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

有些省市有自己的年报系统,需登录省级广电局官网全国广播电视行业统计直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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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
  • 暂停业务审批(如新剧备案、合拍申请)
  • 许可证年检不通过,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财务报表、节目清单、人员名单)
  • 3月初前完成提交,避免系统拥堵
  • 保存提交回执,以备后续核查

📌 如你是具体机构人员,可告诉我:

  • 你是哪个省?
  • 是制作机构还是播出机构?
  • 是否已注册总局系统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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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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