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监管,该年报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其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节目制作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逾期未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参考)

  1. 机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人等)
  2. 从业人员情况(编导、摄像、后期等)
  3.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综艺、纪录片等)
    • 是否参与网络视听节目制作
  4. 财务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5.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6. 许可证是否按时年检

📌 四、年报方式

✅ 线上申报(主流方式)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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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网上办事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年报入口

✅ 线下提交(少数地区)

部分省份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至省级广电局


📌 五、未年报后果

情况 后果
未按时年报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连续两年未报 可能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吊销后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六、建议操作流程

  1. 登录系统 → 填写年报信息 → 上传附件 → 提交
  2. 保存提交回执截图
  3. 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如被退回,及时修改)
  4. 如不确定,可电话咨询属地广电局

📌 七、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忘记密码? 用机构注册时的手机号找回,或联系技术支持
系统打不开? 换浏览器(建议IE或Edge兼容模式)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填? 填“无”,但需如实说明原因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报吗? 不能,需先续证

📌 八、联系方式(建议)

  • 国家广电总局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1799
  • 各省广电局官网 → 查询“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通知”

✅ 总结一句话:

每年1-3月,登录总局系统,如实填写年报,逾期可能被吊证。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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