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监管,该年报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其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影视制作公司
- 节目制作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具体时间以当年通知为准)
- 逾期未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参考)
- 机构基本信息(名称、地址、法人等)
- 从业人员情况(编导、摄像、后期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综艺、纪录片等)
- 是否参与网络视听节目制作
- 财务情况(部分省份要求)
-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 许可证是否按时年检
📌 四、年报方式
✅ 线上申报(主流方式)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网上办事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年报入口
✅ 线下提交(少数地区)
部分省份仍要求提交纸质材料至省级广电局
📌 五、未年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 连续两年未报 | 可能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吊销后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建议操作流程
- 登录系统 → 填写年报信息 → 上传附件 → 提交
- 保存提交回执或截图
- 关注系统审核状态(如被退回,及时修改)
- 如不确定,可电话咨询属地广电局
📌 七、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密码? | 用机构注册时的手机号找回,或联系技术支持 |
| 系统打不开? | 换浏览器(建议IE或Edge兼容模式) |
| 没有制作节目怎么填? | 填“无”,但需如实说明原因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能年报吗? | 不能,需先续证 |
📌 八、联系方式(建议)
- 国家广电总局技术支持电话:010-86091799
- 各省广电局官网 → 查询“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报通知”
✅ 总结一句话: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每年1-3月,登录总局系统,如实填写年报,逾期可能被吊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