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俗称“广电证”):
✅ 一、年审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传媒公司、MCN机构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
- 部分省份会提前发通知,建议12月起关注省广电局官网或政务系统。
✅ 三、年审方式
全程线上办理,通过: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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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登录系统 → 填写年审表 → 上传材料 → 提交审核。
✅ 四、年审所需材料(电子版)
| 材料名称 | 要求 |
|---|---|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 | 包括节目制作数量、类型、合作平台、收入等(无业务也需写“无业务开展”) |
| 财务报表 |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需盖章,无需审计) |
| 持证人员社保记录 | 至少3名主要管理人员(需含编导、摄像、播音等相关专业) |
| 许可证扫描件 | 正副本均需上传 |
| 营业执照扫描件 | 需最新年检章 |
| 其他 | 部分省份要求提供“无违法违规承诺书”或“股权结构说明” |
✅ 五、年审结果
- 合格:系统显示“年审通过”,可继续持证经营。
- 不合格:限期整改(30天内补材料),逾期则许可证作废。
- 未参加年审:视为自动失效,许可证编号被注销,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注意事项
- 空壳公司也须年审:即使无业务、无收入、无人员,也需提交“零申报”报告。
- 人员社保必须匹配:专业不符或社保断缴会被驳回(建议提前2个月补缴)。
- 许可证有效期≠年审:许可证有效期2年,但年审是每年必须单独做的。
- 跨省迁移需重新审核:如公司迁址,需先向新属地广电局申请变更,再参加年审。
✅ 快速自查清单
- [ ]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平台账号密码(如遗忘需联系省局重置)
- [ ] 检查3名专业人员社保是否连续(至少近6个月)
- [ ] 财务报表是否盖章(无需审计,但需真实)
- [ ] 业务报告是否写明“网络剧/短视频/专题片”等具体类型(不可写“无”)
📞 咨询渠道
- 国家广电总局客服:010-86091111(按3转人工)
- 省广电局传媒处(如“广东省广播电视局传媒机构管理处”)
- 本地政务服务中心(部分省市需预审)
如需模板(年审报告/零申报说明/社保说明)或系统操作指引,可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我可以提供针对性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