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广电证”):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时间。
  • 各地可能略有差异,以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三、年检内容(重点)

检查项目 说明
持证情况 是否仍持有有效许可证,是否存在转让、出租、出借等行为。
业务开展情况 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是否有虚假申报。
合规性 是否制作、传播过违法违规内容(如低俗、虚假、政治导向错误等)。
人员资质 是否仍具备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编导、摄像、播音等)。
财务与税务 是否存在严重亏损、税务异常、被列入失信名单等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 上一年度年检或专项检查中提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 四、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

  1.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col/col86/index.html
  2. 填写年报:上传年度业务报告、财务报表、节目制作清单、人员社保等。
  3. 提交材料:包括: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年度业务报告(含节目制作数量、类型、播出平台);
    • 三名以上专业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省级广电局要求的材料。
  4. 等待审核:省级广电局审核,必要时现场核查。
  5. 结果公示:通过年检的机构名单将在官网公示。

✅ 五、年检结果

结果 说明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开展业务。
基本合格 需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不合格 许可证将被注销,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六、常见被注销原因

  • 连续两年未开展实际业务;
  • 提供虚假材料;
  • 制作传播违法违规节目;
  • 未按时提交年检材料;
  • 人员资质不达标(如社保断缴)。

✅ 七、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社保一致:确保3名专业人员的社保在本单位连续缴纳
  • 节目留痕:保存好节目成片、播出平台截图、合同等证据。
  • :避免制作“短剧擦边”“虚假营销”“政治敏感”类内容。

📌 八、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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