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广电证”):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参加年度审核。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段)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审,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审机关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单位)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地方单位)
✅ 四、年审方式(线上为主)
-
登录系统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业务平台” → 选择“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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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年审报告
包括:- 机构基本信息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产量、类型、合作平台等)
- 财务情况(收入、利润)
- 人员变动(持证编辑、导演、摄像等)
-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被投诉、处罚)
-
上传附件(部分地区要求)
-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样片或备案截图
- 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
提交并等待审核
审核周期一般为10–20个工作日
✅ 五、年审结果
| 结果类型 | 说明 |
|---|---|
| 合格 | 继续有效,许可证可正常使用 |
| 基本合格 | 需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 |
| 不合格 | 可能被吊销许可证,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经营 |
✅ 六、未参加年审的后果
- 许可证被注销
- 机构不得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 无法备案新剧、无法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受限
- 法人/股东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广电证
✅ 七、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示 |
|---|---|
| 许可证有效期 | 广电证有效期为2年,但每年都必须年审 |
| 地址变更/法人变更 | 需先完成变更登记,再年审 |
| 无实际经营 | 即使未制作节目,也必须“零申报”年审,否则视为未参加 |
| 代办风险 | 年审必须本机构实名操作,代办需谨慎,防止信息泄露 |
✅ 八、年审入口快捷链接(2025年)
- 国家广电总局平台:https://www.nrta.gov.cn
- 广东省局年审入口(示例):https://gd.nrta.gov.cn → 政务服务 → 年审专栏
✅ 九、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初就开始填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备份材料:所有上传材料建议本地保存一份
- 关注短信/邮件:审核结果会通过系统或短信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