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机构每年需要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俗称“年报”或“年审”),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手段。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机构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二、年报时间节点(以2024年为例)

事项 时间
年报通知发布 每年1月初(国家广电总局官网)
提交截止时间 每年3月31日前
审核结果公示 每年6月前后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机构为例)

需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内容包括: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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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2. 人员情况(持证编导、摄像、制作人员数量)
  3.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全年制作节目数量、类型、发行情况)
  4. 财务情况(营收、利润、纳税等)
  5. 获奖与处罚情况
  6. 是否存在违规制作、传播不良内容
  7. 是否参与“净网”“清朗”等专项整治

✅ 四、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情况 后果
未按时提交 列入异常名录,限期整改
连续两年未报 吊销许可证
虚假填报 行政处罚,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五、操作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登录后进入“年度审核”模块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如财务报表、节目清单、人员社保记录)
  • 确保节目内容合规(无被举报、下架记录)
  • 如有变更(法人、地址、股权),先完成变更再年报

📌 小贴士

如果你是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的机构,部分省市(如北京广电局)会提前发通知,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线上系统填报,务必关注本地广电局官网或微信群通知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报通知链接本地广电局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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