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审适用对象
主要包括以下持证单位: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如影视公司、制作公司)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持证的网络视听平台(如持证的视频网站、IPTV、OTT等)
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至3月,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发布通知。
- 各地具体时间略有差异,需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或政务平台通知。
年审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年度审核表(广电局官网下载)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 财务人员与制作人员变动情况说明
-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 其他广电局要求的材料(如税务、社保、审计报告等)
年审流程
- 网上申报: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属地广电局系统。
- 材料提交:上传电子版材料,部分省份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 初审:由属地广电局初审。
- 复审:省级广电局或总局复审。
- 结果公示:通过年审的单位名单将在官网公示。
- 盖章返证:通过后,许可证加盖年审章,继续有效。
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限期整改
- 暂停业务
- 吊销许可证
- 影响后续项目备案、发行、上线
注意事项
- 务必按时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作废。
- 信息真实,虚假材料将被列入黑名单。
- 人员资质需合规,如编导、摄像、财务等需符合要求。
- 节目备案需同步完成,部分省份要求年审前完成节目备案。
查询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建议
如果你是节目制作公司,建议:
- 提前准备年度业务报告;
- 检查是否有未备案的节目;
- 确保社保、税务、人员资质无异常;
- 如有合作平台(爱奇艺、腾讯等),可附上合作证明。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类许可证(如节目制作、播出机构、网络视听),我可以给你具体模板或年审表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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