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年审适用对象

主要包括以下持证单位: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如影视公司、制作公司)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持证的网络视听平台(如持证的视频网站、IPTV、OTT等)

年审时间

  • 一般为每年1月至3月,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发布通知。
  • 各地具体时间略有差异,需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或政务平台通知。

年审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1. 年度审核表(广电局官网下载)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4.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包括节目制作数量、合作平台、收入情况等)
  5. 财务人员与制作人员变动情况说明
  6.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7. 其他广电局要求的材料(如税务、社保、审计报告等)

年审流程

  1. 网上申报: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属地广电局系统。
  2. 材料提交:上传电子版材料,部分省份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3. 初审:由属地广电局初审。
  4. 复审:省级广电局或总局复审。
  5. 结果公示:通过年审的单位名单将在官网公示。
  6. 盖章返证:通过后,许可证加盖年审章,继续有效。

未通过年审的后果

  • 限期整改
  • 暂停业务
  • 吊销许可证
  • 影响后续项目备案、发行、上线

注意事项

  • 务必按时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可能作废。
  • 信息真实,虚假材料将被列入黑名单。
  • 人员资质需合规,如编导、摄像、财务等需符合要求。
  • 节目备案需同步完成,部分省份要求年审前完成节目备案。

查询入口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nrta.gov.cn
  •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建议

如果你是节目制作公司,建议:

  • 提前准备年度业务报告;
  • 检查是否有未备案的节目;
  • 确保社保、税务、人员资质无异常;
  • 如有合作平台(爱奇艺、腾讯等),可附上合作证明。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类许可证(如节目制作、播出机构、网络视听),我可以给你具体模板或年审表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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