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大陆地区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进行的一项年度合规审查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年检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节目制作经营行为。
✅ 一、年检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所有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制作机构、传媒公司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部分纳入)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
- 逾期视为未参加年检,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检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①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使用法人账号登录 |
| ② 填写年报 | 填写《年度工作报告》 | 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节目制作情况、财务报表、人员变动等 |
| ③ 上传材料 | 上传以下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 • 许可证正副本 • 年度财务报表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片名、备案号) • 法人及主要人员身份证明 |
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
| ④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省级广电局 | 如北京局、上海局等 |
| ⑤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检合格” | 不合格者需整改或接受现场核查 |
✅ 四、年检结果类型
| 结果 | 含义 | 后续处理 |
|---|---|---|
| 合格 | 正常通过 | 可继续经营 |
| 基本合格 | 存在轻微问题 | 需限期整改 |
| 不合格 | 存在严重违规或条件不符 | 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 五、常见不合格原因
- 连续两年无实际节目制作业绩
- 提供虚假材料
- 许可证过期未续
- 法人或主要人员被列入黑名单
- 未按时提交年报
✅ 六、注意事项
- 未参加年检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将被注销
- 年检通过后,无需换发新证,但建议打印年检合格截图存档
- 若公司无业务,也必须“零申报”,否则视为未参检
✅ 七、建议操作(2025年年检)
如果你是机构负责人或行政人员,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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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底前完成填报,避免3月系统拥堵
- 提前准备节目备案号(如《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电视剧备案号》)
- 核对营业执照与许可证信息是否一致(如地址、法人)
- 如无业绩,写清“无节目制作”并附说明
📞 八、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https://www.nrta.gov.cn
- 省级广电局窗口:如“北京市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中心”
- 电话咨询:各地广电局官网有年检专线(如北京:010-86095552)
如你提供所在省份或公司类型,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链接和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