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等持证机构,每年需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年报材料,这是持证机构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未按时提交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或不予延续。


年报适用对象

许可证类型 是否需年报 主管部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是 国家广电总局/省级广电局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 是 国家广电总局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 ✅ 是 国家广电总局
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备案) ❌ 不需年报,但需备案 广电总局

年报时间节点(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事项 时间
年报通知发布 每年1月—2月(国家广电总局官网发布)
材料提交截止 通常为3月31日前(各地略有差异)
结果公示 6月—7月(未通过将被注销)

年报所需材料(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1. 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制作业绩、人员变动、财务情况等);
  2.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 持证机构基本信息表(总局模板);
  4.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剧目名称、备案号、播出平台等);
  5. 无违法违规承诺书
  6. 其他补充材料(如股权变更、法人变更等说明)。

年报系统入口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

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许可证被注销(公示为“年度审核不合格”);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平台合作、融资等
  • 法人/股东列入行业黑名单

建议

  • 提前准备:1月起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如实填报:虚假业绩将被抽查并处罚;
  • 关注地方通知: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浙江)有本地系统或补充要求;
  • 可委托代办:如机构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需签保密协议)。

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 回答
去年没有制作节目,可以报吗? 可以,但需如实填写“无业绩”,否则视为虚假。
公司地址/法人变了,怎么办? 先完成变更备案,再提交年报。
系统打不开怎么办? 换浏览器(IE11或360兼容模式),或错峰登录。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类许可证哪个省份,我可以给你具体入口链接+模板+今年最新通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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