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当年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国家广电总局统一系统为准)

主要包括: | 模块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发行渠道 | | 财务情况 | 年度营业收入、利润、广播电视相关收入占比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 | 其他 | 是否参与网络视听节目、是否合拍、是否出口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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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报方式

  1. 登录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登录“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2. 填写并提交
    在线填写年报表格,上传相关附件(如财务报表、节目样本等),确认无误后提交。

  3. 属地审核
    提交后由属地广电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完成年报。


⚠️ 五、注意事项

  • 不年报后果严重

    • 被列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
    • 影响许可证续办、变更、注销;
    • 严重者被吊销许可证,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信息必须真实
    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将被行政处罚,并公开通报。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明版)

  1. 提前准备财务报表、节目清单、人员社保记录;
  2. 1月初登录系统,填写年报;
  3. 3月中旬前完成提交;
  4. 关注系统状态,如被退回及时修改;
  5. 保存年报回执截图或PDF,作为备案。

📌 小贴士

  • 如果你是新持证机构,第一年也必须年报,即使没开展业务。
  • 若机构已注销或转型,也需先完成年报,再走注销流程。
  • 各地广电局可能发补充通知,建议关注属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

如果你能告诉我你是哪个省市的,我可以帮你找当地广电局的年报通知链接或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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