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 → “年报”
(主要包括):
| 项目 |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 |
| 持证情况 | 许可证编号、有效期 |
| 业务开展情况 | 是否制作节目、制作数量、类型(电视剧、网络剧、综艺等)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部分省份要求) |
| 人员情况 | 从业人员数量、持证编辑人员数量 |
| 奖惩情况 | 是否被处罚、是否获奖 |
✅ 四、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要报: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招投标等。
- 截图保存:提交后建议下载或截图保存回执,作为已年报凭证。
✅ 五、未年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曝光 |
| 连续两年未报 | 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 被吊销后 | 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 六、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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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 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章;
- 通过省级广电局网站另行申报。
✅ 七、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版)
- 登录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系统”;
- 填写并提交《年度报告表》;
- 下载回执;
- 如有地方要求,同步在省级系统再报一次。
📌 总结一句话:
无论有没有做节目,每年3月31日前必须完成年报,否则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如你需要,我可以帮你生成一份“零申报”模板或2025年最新年报填写指南(图文版),需要吗?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