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未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系统填写)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广电局指定系统,填写以下内容: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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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模块 |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编导、摄像、制作等人员结构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电视剧、专题、综艺等) |
|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是否实际开展业务 |
| 合规情况 |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
| 许可证信息 | 许可证编号、有效期、是否续期 |
✅ 四、年报流程(简化版)
- 登录系统(如:https://zw.nrta.gov.cn)
- 进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模块
- 填写并提交年报信息
- 等待审核(部分省份需提交纸质材料)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已年报”状态
⚠️ 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需年报,否则视为“未报”。
- 如许可证已过期或不再经营,需主动申请注销,否则仍视为应报未报。
-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会发布年报通知,需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
✅ 五、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年报怎么办? | 立即补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需申请移出。 |
| 系统打不开? | 换浏览器(建议IE或Edge兼容模式),或联系技术支持。 |
| 许可证过期了还要报吗? | 过期但未注销的,仍需年报。 |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如财务报表、人员名单)
- 设置日历提醒(每年1月初)
- 如不再经营,尽早注销许可证,避免年报负担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报入口或当地广电局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