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公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入口

(主要包括):

项目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持证情况 是否仍持有许可证
业务开展情况 是否制作/发行/出口广播电视节目
财务情况 年度营收、利润、纳税情况(部分地区要求)
人员情况 从业人员数量、持证编辑/导演人数
违规记录 是否被处罚、投诉等

✅ 四、注意事项

项目 提醒
零业务也要报 即使一年没做任何节目,也要如实填写“无业务”
信息真实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
保存截图 提交后建议保存系统回执或截图,作为已报凭证
地方差异 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可能有补充材料要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通知

✅ 五、未报后果

  • 第一次逾期:列入异常名录,限期整改
  • 连续两年未报: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 影响换证:许可证到期无法换发新证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版)

  1. 登录总局平台 → 选择“年报” → 输入机构信息
  2. 填写年度业务情况(可填“无”)
  3.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如要求)
  4. 提交并打印回执
  5. 关注是否被退回或要求补正

📌 小贴士

  • 如果你是通过中介或代理办的许可证,不要完全依赖他们,自己也要确认是否已年报。
  • 有些省市(如浙江、江苏)会通过短信或公众号提醒,建议关注“XX省广电局”官方公众号。

📄 模板下载(如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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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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