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入口
(主要包括):
| 项目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持证情况 | 是否仍持有许可证 |
| 业务开展情况 | 是否制作/发行/出口广播电视节目 |
| 财务情况 | 年度营收、利润、纳税情况(部分地区要求) |
| 人员情况 | 从业人员数量、持证编辑/导演人数 |
| 违规记录 | 是否被处罚、投诉等 |
✅ 四、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醒 |
|---|---|
| 零业务也要报 | 即使一年没做任何节目,也要如实填写“无业务” |
| 信息真实 |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 |
| 保存截图 | 提交后建议保存系统回执或截图,作为已报凭证 |
| 地方差异 | 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可能有补充材料要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公众号通知 |
✅ 五、未报后果
- 第一次逾期:列入异常名录,限期整改
- 连续两年未报:许可证可能被吊销
- 影响换证:许可证到期无法换发新证
✅ 六、建议操作流程(简版)
- 登录总局平台 → 选择“年报” → 输入机构信息
- 填写年度业务情况(可填“无”)
- 上传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如要求)
- 提交并打印回执
- 关注是否被退回或要求补正
📌 小贴士
- 如果你是通过中介或代理办的许可证,不要完全依赖他们,自己也要确认是否已年报。
- 有些省市(如浙江、江苏)会通过短信或公众号提醒,建议关注“XX省广电局”官方公众号。
📄 模板下载(如需)
我可以为你提供一个年报填写模板(Excel/Word),适用于大多数省份,是否需要?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