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连续两年未报可能面临许可证吊销

✅ 三、年报方式

线上填报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制作机构业务” → 选择“年报”模块。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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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要求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线上+线下结合,或额外提交纸质材料,需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微信群通知


✅ 四、年报内容(系统填写)

模块
机构基本信息 注册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是否变更
人员情况 持证专业人员数量、离职情况
节目制作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名称、类型、时长、播出平台(如爱奇艺、央视、抖音等)
经营情况 营业收入、利润、是否亏损(可填0)
合规承诺 无违规制作、无偷税漏税、无境外资本等声明

✅ 五、注意事项

  1. “无业务”也要报: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需提交“零申报”。
  2.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可能被行政处罚,甚至吊销许可证。
  3. 截图保存:提交后务必下载PDF年报回执,并打印存档(部分省份抽查)。
  4. 变更同步:如许可证地址、法人等已变更,需先完成许可证变更,再提交年报。

✅ 六、常见问题

问题 解答
忘记密码? 通过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或联系当地广电局重置。
系统打不开? 建议使用IE浏览器或360兼容模式,避开高峰期(3月底)。
年报后是否盖章? 系统自动生成电子回执,无需盖章,但需存档。

✅ 七、建议

  • 2月底前完成:避免3月系统拥堵。
  • 加入本地广电微信群:很多省份会通过微信群发提醒(如“北京节目制作机构群”)。
  • 委托代办:若机构无专人负责,可委托专业代理机构(费用约500-1000元)。

📌 总结一句话:

无论有没有业务,每年3月31日前必须登录总局系统提交年报,否则许可证可能作废!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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