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必须向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也叫年检或年报,这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及其地方局)对持证机构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以下许可证的单位需提交年报: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制作许可证”)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如电视台、广播电台)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如网络视听平台)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以国家广电总局或各省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或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 项目 | 内容说明 |
|---|---|
| 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人员情况 | 持证人员、编导、摄像、后期等变动情况 |
| 节目制作情况 |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时长、播出平台 |
| 经营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纳税情况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制作、传播不良内容等行为 |
| 许可证使用 | 是否转借、出租、转让许可证 |
✅ 四、年报方式
线上填报(主流方式)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年报系统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
- 使用:法人账号登录(需注册并绑定许可证)
地方局要求(部分地区)
- 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可能要求线上+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 需关注省广电局官网通知
✅ 五、未年报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通报 |
| 连续两年未报 | 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 虚假填报 | 行政处罚,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 六、实用建议
- 提前准备:1月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专人负责:建议由行政或法务人员统一填报
- 备份材料:上传的PDF、截图、财务报表等建议本地备份
- 关注通知:各省广电局官网、微信公众号会发提醒
✅ 七、模板下载(可参考)
国家广电总局平台提供年报填写模板,登录后可下载: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度报告表》
- 《年度节目制作经营情况统计表》
✅ 八、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回答 |
|---|---|
| 新公司第一次年报? | 只要持证满一年,就必须报 |
| 没有制作节目也要报? | 是的,哪怕没有节目,也要“零申报” |
| 许可证快到期了还要报? | 是的,年报和续证是两回事 |
✅ 九、需要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什么类型许可证,我可以给你:
- 具体年报入口链接
- 地方广电局联系方式
- 模板样本(PDF/Word)
是否需要我帮你找你所在省份的年报入口?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