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年审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
-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年审,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三、年审流程(以北京为例,各地略有差异)
| 步骤 | 说明 | |
|---|---|---|
| 1 |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地方广电局官网 |
| 2 | 填报年审表 | 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表》 |
| 3 | 上传材料 | 包括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年度业务开展情况、财务报表、节目制作业绩等 |
| 4 | 提交审核 | 提交至属地广电局(如北京市广电局) |
| 5 | 等待结果 | 审核通过后,系统显示“年审合格”;不合格需整改 |
✅ 四、年审所需材料(常规清单)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副本扫描件
-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制作节目清单、合作平台、播出情况等)
-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如有变更(地址、法人、股权等),需附变更说明及证明材料
⚠️ 五、常见问题
| 问题 | 后果 |
|---|---|
| 未按时年审 | 许可证可能被注销,需重新申请 |
| 年审不合格 | 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将被吊销 |
| 无实际经营 | 建议主动注销,否则列入异常名录 |
✅ 六、年审入口(建议收藏)
-
国家广电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审” -
地方广电局官网(如北京、上海、广东等)
搜索“[城市名]广播电视局年审通知”获取具体入口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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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避免3月扎堆提交;
- 如实填写,虚假材料将被列入黑名单;
- 无业务也要年审,可写“无实际经营”但需提交零报告;
- 找代理? 可找熟悉广电流程的代办机构,但需确认其资质。
📌 总结一句话:
每年1-3月,登录广电总局平台,提交年审材料,逾期许可证可能作废。
如你告诉我你在哪个省市,我可以给你具体年审入口和当地通知链接。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