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公示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主要包括):

项目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经营情况 是否开展节目制作、制作数量、类型、收入等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变动情况
合规情况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财务报表 部分省份要求上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 四、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要报: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招投标等。
  • 保存截图:提交成功后,建议保存系统回执或截图,作为已报凭证。

✅ 五、未报后果

情况 后果
未按时年报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通报
连续两年未报 可能被吊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被吊销后 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 六、建议

  • 提前准备材料,避免3月系统拥堵;
  • 若机构已注销或不再经营,建议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而非不年报;
  • 如有疑问,可拨打当地广电局电话或咨询代办机构。

📌 示例:北京年报入口

北京机构可登录:
👉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年报系统
→ 搜索“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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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入口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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