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供你参考: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报,可能影响许可证续期或被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 🔗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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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报内容(简要)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人员情况(持证人员、专业人员数量)
- 经营情况(是否开展节目制作、制作量、收入等)
- 节目制作情况(类型、数量、播出平台)
- 有无违法违规行为
-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上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五、注意事项
| 项目 | 提示 |
|---|---|
| 零业务 | 即使未开展任何业务,也需提交“零申报”年报 |
| 信息一致 | 与营业执照、许可证信息保持一致,否则可能被退回 |
| 联系人 | 确保联系人电话畅通,广电局可能抽查 |
| 续期挂钩 | 未年报或虚假年报,将影响下一年度许可证续期 |
✅ 六、常见问题
| 问题 | 解答 |
|---|---|
| 忘记密码怎么办? | 通过系统“找回密码”功能,或联系属地广电局重置 |
| 系统打不开? | 建议使用IE浏览器或360兼容模式,或换时间段再试 |
| 年报被退回? | 按退回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注意截止期限 |
✅ 七、建议操作流程
- 登录系统 → 填写年报 → 保存并提交
- 截图或打印提交成功页面(留档)
- 关注系统状态(如被退回,及时修改)
- 3月底再次确认是否“已审核通过”
✅ 八、属地广电局联系方式(示例)
| 地区 | 联系方式 |
|---|---|
| 北京 | 北京市广电局:010-86092000 |
| 上海 | 上海市文旅局:021-23118153 |
| 广东 | 广东省广电局:020-61292808 |
建议搜索“你所在省份 + 广播电视局官网”获取最新电话和通知。
✅ 九、模板参考(零申报示例)
如未开展业务,可填写:
- 本年度未制作任何广播电视节目
- 无营业收入
- 无从业人员变动
- 无违法违规行为
✅ 十、提醒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2025年年报时间:2025年1月1日—3月31日
2025年6月)已关闭系统,若你未报,需立即联系属地广电局说明情况,申请补报或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