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供你快速掌握: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传媒公司、工作室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年审,许可证可能被注销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审方式(线上+线下)

登录系统:

  •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制作机构业务”模块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制作节目、是否备案、是否发行等)
  •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上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如有剧目上线、备案号、发行许可证号等)

提交材料(部分地区要求线下提交):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年审报告表(系统生成后打印)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其他补充材料(如变更说明、注销申请等)

✅ 四、年审结果

  • 合格:系统显示“年审通过”,许可证继续有效。
  • 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 → 许可证注销
  • 未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自动失效,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注意事项

情况 处理方式
公司无实际业务 仍需“零申报”,不能跳过
许可证过期未年审 需重新申请,不能补审
公司注销或转型 应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
法人或地址变更 需先办理变更,再年审

✅ 五、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1. 1月初:登录系统,确认账号密码(如遗忘需联系省级广电局重置)。
  2. 1月中旬:填写年报表,准备材料。
  3. 2月底前:提交线上材料,关注审核状态。
  4. 3月中旬:如被要求补交材料,及时响应。
  5. 3月底前:确认年审通过,下载回执。

📞 如有问题

  • 拨打属地省广电局电话(如“广东省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中心”)
  • 或联系国家广电总局客服:010-86091718(工作日)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入口+联系方式+是否要求线下提交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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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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