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是中国大陆对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每年必须进行的一项法定审查程序,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负责实施,以下是年审的核心要点和流程,供你快速掌握:
✅ 一、年审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影视公司、传媒公司、工作室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参加年审。
✅ 二、年审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年审,许可证可能被注销或列入异常名录。
✅ 三、年审方式(线上+线下)
登录系统:
- 国家广电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制作机构业务”模块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上一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制作节目、是否备案、是否发行等)
- 财务报表(部分省份要求上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 节目制作业绩(如有剧目上线、备案号、发行许可证号等)
提交材料(部分地区要求线下提交):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 年审报告表(系统生成后打印)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其他补充材料(如变更说明、注销申请等)
✅ 四、年审结果
- 合格:系统显示“年审通过”,许可证继续有效。
- 不合格: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 → 许可证注销。
- 未年审:视为自动放弃,许可证自动失效,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
⚠️ 注意事项
| 情况 | 处理方式 |
|---|---|
| 公司无实际业务 | 仍需“零申报”,不能跳过 |
| 许可证过期未年审 | 需重新申请,不能补审 |
| 公司注销或转型 | 应主动申请注销许可证 |
| 法人或地址变更 | 需先办理变更,再年审 |
✅ 五、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 1月初:登录系统,确认账号密码(如遗忘需联系省级广电局重置)。
- 1月中旬:填写年报表,准备材料。
- 2月底前:提交线上材料,关注审核状态。
- 3月中旬:如被要求补交材料,及时响应。
- 3月底前:确认年审通过,下载回执。
📞 如有问题
- 拨打属地省广电局电话(如“广东省广播电视局政务服务中心”)
- 或联系国家广电总局客服:010-86091718(工作日)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年审入口+联系方式+是否要求线下提交。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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