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每年需要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局)提交的年度审核报告(也叫“年检”或“年报”),这是持证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未按时提交可能导致许可证被注销。
✅ 一、年报适用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包括影视公司、制作公司、MCN机构等)。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未报,可能被列入异常名录,甚至注销许可证。
✅ 三、年报内容(以国家广电总局统一要求为准)
主要包括以下信息: | 项目 | 内容说明 | |------|----------| | 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持证情况 | 是否仍符合持证条件 | | 节目制作情况 | 上一年度制作、发行、备案的节目数量及名称 | | 人员情况 | 主要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 | 财务情况 | 营业收入、利润等(部分地区要求) | | 合规情况 | 是否存在违规记录、被处罚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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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报方式
线上提交(主流方式)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
国家广电总局官网 → 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系统 → 年报入口
线下提交(部分地区仍要求)
部分省市(如北京、上海、浙江)可能要求线上+线下同步提交,需打印年报表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属地广电局。
✅ 五、未按时年报的后果
| 情况 | 后果 |
|---|---|
| 未按时年报 | 被列入异常名录,限期整改 |
| 连续两年未报 | 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 注销后 | 不得继续从事节目制作业务,需重新申请许可证 |
✅ 六、建议操作流程(2025年版)
- 1月1日后登录系统,填写年报信息;
- 3月31日前完成提交;
- 4月后关注系统反馈,如有补正要求及时处理;
- 5月后可在系统查看“年报通过”状态;
- 保存截图或PDF,作为合规存档。
✅ 七、常见问题答疑
| 问题 | 回答 |
|---|---|
| 公司去年没制作节目,也要报吗? | 必须报,哪怕没有制作节目,也要“零申报”。 |
| 公司地址变了,要先变更再年报吗? | 建议先变更,否则系统可能提示信息不一致。 |
| 许可证快到期了,还要年报吗? | 必须报,年报与续证是两个流程,不能互相替代。 |
✅ 八、附件下载(官方)
- 国家广电总局年报系统入口
- 年报填写指南(PDF)(2025年版,官方发布)
✅ 九、如需代办或模板
如果你需要:
- 年报填写模板(Excel/Word)
- 零申报样例
- 代办服务(仅限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可以告诉我你所在省市+公司类型,我可以给你具体链接或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