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是否制作、发行、出口等)
- 财务数据(收入、利润、税收等)
- 人员情况(持证人员、编导、技术人员等)
-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被处罚、投诉等)
✅ 四、注意事项
| 项目 | 说明 |
|---|---|
| 零业务也要报 | 即使没有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年报。 |
| 信息真实 |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招投标等。 |
|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 | 许可证每3年换发一次,换证前必须完成所有年报。 |
✅ 五、未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影响许可证换发
- 被行政处罚
- 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六、建议操作流程
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提交并打印回执 → 4. 存档备查(建议保存PDF+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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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贴士
- 如果忘记密码,可联系发证机关(通常是省/市广电局)重置。
- 有些省份(如北京、上海)会通过短信或邮件提醒,但不要依赖提醒,主动申报。
📞 如你不确定是否已年报
可登录系统查看“年报状态”,或拨打当地广电局市场管理科电话查询。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