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以当地广电局通知为准)。
  • 逾期不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 进入“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是否制作、发行、出口等)
  • 财务数据(收入、利润、税收等)
  • 人员情况(持证人员、编导、技术人员等)
  •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被处罚、投诉等)

✅ 四、注意事项

项目 说明
零业务也要报 即使没有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年报。
信息真实 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年检、招投标等。
换证前必须完成年报 许可证每3年换发一次,换证前必须完成所有年报。

✅ 五、未年报的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影响许可证换发
  • 行政处罚
  • 严重者吊销许可证

✅ 六、建议操作流程

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 → 3. 提交并打印回执 → 4. 存档备查(建议保存PDF+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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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贴士

  • 如果忘记密码,可联系发证机关(通常是省/市广电局)重置。
  • 有些省份(如北京、上海)会通过短信或邮件提醒,但不要依赖提醒,主动申报。

📞 如你不确定是否已年报

可登录系统查看“年报状态”,或拨打当地广电局市场管理科电话查询。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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