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审核申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行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NRTA)及其地方广电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以下是关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的核心要点(2025年最新政策):


✅ 一、年检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

  • 国有/民营影视公司
  • 节目制作公司
  • 短视频MCN机构(如涉及节目制作)
  • 网络视听节目制作机构(如备案为“节目制作类”)

✅ 二、年检时间(2025年)

阶段 时间 说明
自查申报 2025年1月1日—3月31日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
省级初审 4月1日—5月15日 各省广电局审核材料
总局复核 5月16日—6月30日 国家广电总局抽查、公示结果

✅ 三、年检内容(重点)

项目 要求
节目制作业绩 2024年度实际制作或发行节目(需提供片头片尾截图、发行合同、播出证明等)
人员资质 至少3名以上影视相关专业从业人员(需社保+学历证明)
财务合规 无重大税务违法记录(需提供完税证明或审计报告)
无违规记录 2024年内无被广电行政部门处罚记录(如“劣迹艺人”“内容违规”)
许可证有效性 许可证未过期、未擅自变更法人/地址/股权(如有变更需先办变更手续)

✅ 四、年检结果类型

结果 后果
合格 可继续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顺延至2026年
基本合格 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后复核
不合格 许可证作废,不得继续制作节目,需重新申请

✅ 五、未年检的后果

  • 许可证自动失效(2025年7月1日起)
  • 不得参与节目制作、发行、投标
  • 无法办理《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
  • 影响网络剧/网络电影备案(重点网络影视剧需持证机构申报)

✅ 六、操作流程(2025年)

  1. 登录系统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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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填报材料

    • 《2024年度节目制作经营情况报告表》
    • 节目业绩证明(截图/合同/播出证明)
    • 人员社保+学历证明
    • 营业执照、许可证扫描件
  3. 省级审核
    提交后由省广电局初审,可能需要补充材料。

  4. 结果公示
    2025年7月1日前在省广电局官网公示结果。


⚠️ 特别提醒(2025年新规)

  • 短视频机构如备案为“节目制作类”,也需年检(需提供2024年制作的系列短视频截图+平台播出证明)。
  • AI生成内容需单独说明是否用于节目制作(如使用AI合成主播,需标注并备案)。

📞 咨询方式

  • 国家广电总局:010-86091718(节目制作管理处)
  • 北京市广电局:010-55565155(年检专线)
  • 上海市广电局:021-22005858

如你是具体机构,可以告诉我你所在的省份机构类型(如影视公司、MCN、广告公司),我可以给你定制一份年检材料清单模板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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