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部分省份可能略有差异,需关注当地广电局通知)。
- 未按时年报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登录系统: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 https://www.nrta.gov.cn
→ 选择“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管理信息系统”
(主要包括):
| 项目 | 内容示例 |
|---|---|
| 基本信息 |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
| 经营情况 | 是否开展节目制作、制作量、收入、利润等 |
| 人员情况 | 从业人员数量、持证编辑记者人数 |
| 节目制作情况 | 制作节目名称、类型、时长、播出平台等 |
| 合规情况 | 是否被处罚、是否存在违规记录 |
✅ 四、注意事项
- 零业务也需年报:即使全年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零申报”。
-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追责,可能影响许可证续期。
- 截图保存:提交后建议保存系统回执或截图,作为已年报凭证。
✅ 五、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名录(公示)
- 影响许可证续期
- 连续两年未年报,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六、地方差异提示
部分省份(如北京、上海、广东)可能要求线下提交纸质材料或额外上传审计报告,建议:

微信号:15321396264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 关注当地广电局官网或政务服务平台通知
- 拨打属地广电局电话确认(可在许可证上找到)
✅ 七、建议操作步骤(2025年)
- 1月初登录系统,确认账号密码是否正常
- 提前准备财务报表、节目清单、人员社保记录
- 3月中旬前完成提交,避免系统拥堵
- 提交后1周内登录系统确认“已审核”状态
📌 如需帮助
如果你告诉我你是哪个省份的机构,我可以帮你找具体入口或当地广电局联系方式。
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