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审(即年度核验)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对持证机构(如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平台、节目制作机构等)进行的年度合规性审查制度,年审的目的是确保持证机构持续符合法定条件,规范运营,防止“证壳”现象。
适用对象
以下许可证需参加年审:
| 许可证类型 | 发证机关 | 年审要求 |
|---|---|---|
|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 | 国家广电总局/省级广电局 | 每年必审 |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 省级广电局 | 每年必审 |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AVSP) | 国家广电总局 | 每年必审 |
| 《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 | 省级广电局 | 每年必审 |
年审时间(以2025年为例)
- 通知发布时间:通常在每年1月-3月由广电总局或省级局下发年审通知。
-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多数省份要求在3月31日或4月30日前完成提交。
- 结果公布时间:6月-8月陆续公布年审结果。
年审流程(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为例)
登录系统
- 登录“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或省级广电局指定系统(如“北京市广电局政务服务平台”)。
填写年审表
- 机构基本信息(法人、地址、联系方式等)
- 节目制作经营情况(2024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
- 持证人员情况(编导、摄像、播音等专业技术人员)
-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如被行政处罚、节目被下架等)
上传附件
-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 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节目制作业绩清单(含合同、播出证明或上线截图)
- 持证人员社保缴纳证明(需体现传媒类岗位)
- 其他要求材料(如整改报告、情况说明)
提交并等待审核
- 初审:由地市级或省级广电局进行
- 复审:省级广电局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决定
- 公示:部分省份会在官网公示年审结果
年审结果及影响
| 结果等级 | 后果 |
|---|---|
| 合格 | 可继续持证经营,许可证继续有效 |
| 基本合格 | 需限期整改,整改后复核,逾期不整改将吊销 |
| 不合格 | 直接吊销许可证,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常见问题提醒
| 问题 | 说明 |
|---|---|
| 未按时年审 | 视为“自动终止经营”,许可证作废,需重新申请 |
| 无实际经营 | 若连续两年无节目制作业绩,可能被认定为“空壳公司”,不予通过 |
| 人员社保不符 | 若持证人员未缴纳社保或岗位不符,可能被要求补充材料或整改 |
| 违规记录 | 如2024年有节目被下架、被行政处罚,需提交整改报告,可能影响年审结果 |
建议操作清单(2025年)
✅ 3月前:整理2024年节目制作合同、上线证明、财务报告
✅ 3月中旬:登录系统填写年审表,上传材料
✅ 4月前:提交并确认受理
✅ 6月后:关注官网公示结果,如有“基本合格”立即整改
✅ 建议:如公司无实际经营,可考虑主动注销许可证,避免被吊销影响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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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入口(2025年)
- 国家广电总局年审结果查询:https://www.nrta.gov.cn/col/col36/index.html
- 北京市广电局年审通知:http://gdj.beijing.gov.cn
- 广东省广电局年审系统:https://gdav.gd.gov.cn
如你告诉我你是哪类许可证、哪个省份,我可以给你2025年具体年审通知链接+模板+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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