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合规申报指南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检是中国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实施的一项年度监督管理制度,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负责,以下是关于年检的核心要点,适用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制作许可证”)的年检:


✅ 一、年检对象

凡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均需参加年检。


✅ 二、年检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集中年检期。
  • 各地可能略有差异,以省级广电局通知为准。

✅ 三、年检机关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央单位)
  • 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地方单位)

✅ 四、年检内容(重点)

检查项目 说明
持证情况 是否仍持有有效许可证,是否存在转让、出租等行为。
业务开展情况 是否实际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业务(需提供作品、合同、发票等)。
人员资质 是否有符合规定的专业人员(如编导、摄像、制作等)。
财务与税务 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虚假报表。
违规记录 是否被行政处罚、投诉、列入黑名单等。

✅ 五、年检材料(常见清单)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2. 年度业务开展情况报告(含作品列表、合同、播出证明等);
  3. 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 纳税证明;
  5. 人员社保缴纳证明;
  6.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 其他省级广电局要求的材料。

✅ 六、年检结果

结果类型 说明
合格 继续有效,可正常经营。
限期整改 存在问题,需在规定时间内补正。
不合格 可能面临吊销许可证处理。

⚠️ 七、未参加年检的后果

  • 视为自动停业
  • 许可证可能被注销
  • 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 影响公司参与招投标、融资、合作等

✅ 八、如何操作(流程)

  1. 登录系统:进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或【省级广电局官网】;
  2. 填写年检表:在线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检表》;
  3. 上传材料:按提示上传PDF或扫描件;
  4. 等待审核:一般20个工作日内出结果;
  5. 领取结果:合格的可在线下载年检合格证明,或到窗口盖章。

📌 九、特别提醒

  • 空壳公司会被清退:无实际业务、无人员、无作品的“空壳”公司,将被重点清理。
  • 作品必须“播出”或“备案”:仅有剧本或拍摄计划不算有效业务。
  • 建议提前准备:每年12月就开始整理材料,避免3月扎堆。

✅ 十、常用入口

平台 网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 https://zw.nrta.gov.cn
各省广电局官网(如北京、上海、广东) 搜索“省份+广播电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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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是哪个省的?
  • 公司是否实际开展过节目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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