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许可证年度申报信息填报指引

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通常是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年报工作,是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或地方广电局)对持证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和监管的重要环节,以下是关于年报的核心信息:


✅ 一、年报对象

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机构(包括公司、事业单位等),无论是否实际开展业务,均需按时提交年报。


✅ 二、年报时间

  •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全国统一时间)
  • 逾期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可能被吊销许可证

✅ 三、年报方式

通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在线填报: 🔗 网址:https://www.nrta.gov.cn
路径:政务服务 → 广播电视 → 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年报系统

微信号:15321396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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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报内容(重点)

模块 内容示例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地址、法人、联系方式等
人员情况 持证从业人员数量、专业背景
经营情况 年度制作节目数量、类型、收入情况
合规情况 是否存在违规、被处罚记录
节目备案 是否按要求进行节目备案(如网剧、短剧等)

✅ 五、注意事项

  1. “零申报”也需提交:即使未制作任何节目,也必须提交年报。
  2. 信息真实:虚假填报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后续换证、备案。
  3. 建议提前准备:系统后期可能拥堵,建议2月底前完成。
  4. 保存回执:提交后下载并保存年报回执PDF,以备后续检查或换证使用。

✅ 六、未年报后果

  • 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 影响许可证换发(有效期届满前需换证)
  • 严重者被吊销许可证
  • 影响投融资、招投标、平台合作

✅ 七、常见问题答疑

问题 回答
忘记密码怎么办? 使用法人手机号找回,或联系属地广电局
系统打不开? 建议用IE11或Edge兼容模式,避开高峰
节目备案和年报是一回事吗? 不是,节目备案是制作前,年报是年度总结
许可证快到期了,还要年报吗? 必须年报,否则无法换发新证

✅ 八、建议操作流程(简版)

登录系统 → 2. 填写年报信息 → 3. 上传附件(如有) → 4. 提交并下载回执 → 5. 存档备查


如你是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机构,部分省市有地方广电局补充要求,建议同步关注属地官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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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对“广播电视许可证年报”的简单介绍,如果您有任何疑问,可以添加我们微信或者拨打电话:15321396264,免费咨询,专人1对1解答,北京壹点壹线咨询有限公司专业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注册、知识产权等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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